尊敬的用户您好,北京小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下称“用户”或“您”)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火星服务协议》(下称《协议》)中各条款,请用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相关服务。用户的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关于用户注册、登录、使用火星直播平台(下称“火星”)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火星”服务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浏览本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本《协议》可由本公司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本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本公司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火星提供的服务,用户继续使用火星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的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火星是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一种更方便的进行视频直播和观看视频直播服务的平台。
第2条 火星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本公司。
第二章 用户说明
第3条 凡是下载、浏览和发布内容的用户均为火星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第4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未经您的同意,本公司不会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本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信息予以披露:
(1)经用户同意披露的;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构的要求,向他人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需要向他人披露;
(54其他依法或依约本公司可以披露的情形。
第5条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6条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火星上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严禁进行反党反政府或带有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例如: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其他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不良影响的政治话题。
2.严禁直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例如:
(1)展示毒品样品、表演及传播毒品吸食或注射方式、讲解毒品制作过程等一切与毒品相关的内容;
(2)组织、宣传、诱导用户加入传销(或有传销嫌疑)的机构;
(3)与赌博或涉嫌赌博有关的任何活动;
(4)播放自己或他人的腐朽、低级趣味活动;
(5)其它低俗涉黄行为。
3.严禁进行威胁生命健康,或利用枪支、刀具表演,例如:
(1)使用刀具、仿真刀具、枪支、仿真枪支、表演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节目等;
(2)表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内容。如:殴打他人、威胁他人等;
(3)表演危害自身安全的内容。如自残自杀等;
(4)表演危害动物生命健康的内容。如虐待小动物等;
(5)其他威胁生命健康的表演。
4.严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例如:
(1)侵犯他人隐私,危及公众利益,未经当事人同意,禁止公开他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进行任何形式的采访、与公众进行互动及其他隐私信息;
(2)使用文字、语音、图片等任何形式宣传其他同类型语音、视频平台;
(3)播放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
(4)进行其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冒充媒体、电视台、记者等名义进行直播活动;
(6)发布广告信息:包括所有违反国家法律及直播间相关管理规则的信息。如:赌博类、博彩类、成人用品类、枪支、军刀、非法性药品广告等相关内容。
5.严禁以任何形式表演带有色情、涉黄擦边、低级趣味的内容,例如:
(1)通过各种方式展示或隐晦展示具有性特征的身体敏感部位,例如:
a.将镜头刻意聚焦性敏感部位;
b.进行带有性暗示的动作。
(2)传播具有性行为、性挑逗或性侮辱内容的任何信息;
a.传播侵犯他人隐私的走光、偷拍、漏点等信息;
b.传播淫秽、低俗网站;
c.传播涉黄、带有性挑逗的图片、言论、歌曲、文字、视频、声音等内容。
6.在线直播内容不能侵犯其他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若违反本条约定,对其他方造成的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由主播个人承担。
7.在直播过程中不得引导火星平台现有用户进入其他同类平台。
第7条 用户不得在火星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8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因用户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
第9条 本公司拥有对违反协议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直至禁止其在火星内发布信息。
第10条 禁止任何使用非法软件进行刷内容、违规发布内容的行为。
第11条 任何用户发现火星上有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本协议的,有权进行直接举报。
第12条 为了能够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优质的交流平台,同时使得火星能够良性、健康的发展,将对涉及反动、色情和发布不良内容的用户,进行严厉处理。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给予永久封禁并清空所有发言的处罚。
第三章 充值类虚拟商品
第13条 星币属于在线交付的充值类虚拟商品,因其特殊属性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反悔权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的约束,用户一旦充值成功,充值即确定完成,火星不提供任何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1.星币可用于兑换火星的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座驾、贵族商城、虚拟礼物、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除此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星币不是代币票券、虚拟货币或预付款凭证,不具备货币价值、预付价值。
2.用户应通过火星指定官方渠道购买星币,火星不认可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若用户使用非官方渠道购买星币,火星无法保证该等星币能顺利进入您的账号,且该等行为还可能伴随诈骗、洗钱等风险,给用户、火星及相关第三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或损害。因此非官方渠道购买行为将视为违规,此时火星有权扣除或清空用户账号内的星币、限制账号全部或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禁账号等,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如用户违反前述约定的行为造成火星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
3.星币和人民币的兑换比例将由火星根据运营情况随时变更,并将在用户购买星币的相关服务页面上显示,但星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不能转让他人,请用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相应数量的星币。
4.用户确认,星币只能用于兑换火星中的各类增值服务,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火星认可的主体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星币交易;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用户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火星不负任何责任,且如火星有理由怀疑用户的星币帐户或使用情况有作弊或异常状况,火星将拒绝该用户使用星币进行兑换,直至按本协议约定采取相关封禁措施。
5.用户确认,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用户已购买的任何收费服务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购(即退兑成星币或法定货币)或调换成其他服务。
6.火星有权对充值类虚拟商品的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前之前用户已经购买的充值类虚拟商品应按照变更后的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 权利声明
第14条 本公司尊重并保护您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火星”软件及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本公司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火星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火星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15条 用户之间因使用火星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第16条 用户在火星上发布的内容,火星有权转载或引用。
第17条 用户在任何时间段在火星上发表的任何内容的著作权归属于用户所有,用户许可本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非独家地使用的权利。
第18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在使用火星服务时破解、攻击火星直播系统或者利用系统漏洞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他用户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利用本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非法的信息资料;
3.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在火星辱骂、攻击、恶意诋毁火星,怂恿、煽动、教唆火星的用户和主播停止使用火星服务;
4.用户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第19条 用户同意,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第20条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处罚规则
第21条 本公司郑重提醒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将承担包括被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权限、被暂停或被禁止使用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昵称;
2.发布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使用非法软件进行刷内容、违规发布内容的行为;
6.其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23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火星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火星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禁止使用。
1.发表含有本协议第6条禁止发布、传播的内容;
2.发表无意义的灌水内容;
3.同一内容多次出现的;
4.违反本协议第7条的规定,发布广告的;
5.其他火星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六章 隐私保护
第23条 本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网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升级产品,本公司可能会将本公司获得的数据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分析统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本公司也会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以上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只有在必须的情况下才会接触的用户信息,同时他们都受到严格的保密条款约束;本软件包含问题反馈功能,在用户提交反馈问题和联系方式的同时,本公司还会收集用户的IMEI号、手机型号等相关信息。 用户在反馈意见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只会用于本公司的客服与用户沟通与反馈。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第七章 用户赔偿责任
第24条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5条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第26条 用户和本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27条 所有用户发布的内容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火星无关。
第28条 火星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火星不负任何责任。由于火星的产品调整导致信息丢失和/或其他结果的,火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9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0条 如用户账号连续365天(自该用户账户最后一次登录日起计算)未登录火星平台, 且该用户账号内的星光值低于人民币20元,则 火星有权于第365日当天的24时起,将该用户账号内的星光值予以清零,且不予补偿,用户对此无异议。
第31条 版权声明
本公司尊重他人著作权并在本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用户使用火星直播服务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权。因此,本公司郑重呼吁使用者尊重他人之著作权。本公司已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唱片公司及版权代理公司达成合作,但这并不免除用户保证其使用火星服务时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义务。
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被侵犯,可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删除侵犯内容或者断开侵权链接,本公司客服将尽快为您处理。如果您弄虚作假或陈述失实,将需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用等)。如果您不能确定相关内容是否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建议您先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被侵害,请您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及时联系本公司并提供详实的举证材料,请及时发送邮件到banquanfankui@changba.com提供所需之资料及声明。您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下载《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下称“删除通知”)的示范格式,如果您不明白“删除通知”的内容,可以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查看《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的填写说明。
本公司在收到您的通知后,将尽快核实并移除涉有侵害著作权之内容。